關于推薦評選“盤錦五一獎狀”、“盤錦五一獎章”的通知
盤工發[2017]30號
各縣區總工會,遼東灣新區工會工委,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工會工委,市直各局、各基層工會: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各級工會組織緊緊圍繞“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深入扎實開展“凝心聚力促發展,建功立業‘十三五’”競賽活動。全市廣大職工在實現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建設開局過程中做出了積極貢獻。為表彰涌現出的一批優秀先進典型,盤錦市總工會決定,于2017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對2016年度“十三五”建功立業競賽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現將評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圍
評選表彰盤錦五一獎狀的范圍是:2016年度,為我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各行各業、各種所有制經濟、各類社會組織和單位及其所屬部門。
評選表彰盤錦五一獎章的范圍是:2016年度,為我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一線職工、農民工、管理人員、科教文衛體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和其他社會各階層人員。
副處級或者相當于副處級以及以上干部,原則上不參加評選。
二、表彰名額
2017年盤錦五一獎章名額為60名,其中企業一線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31名,占總數52%;企業其他人員8名,占總,13%,企業負責人9名,占總數15%;機關事業單位人員12名,占總,20%;先進集體10個。具體分配情況見附件。
三、評選條件
熱愛祖國,堅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立足崗位,開拓創新,無私奉獻,在實現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較廣泛的群眾基礎。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參加盤錦五一獎狀和盤錦五一獎章評選。
(一)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和“四個著力”,推進重點領域改革,改善營商環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圍繞加強黨的建設,發揮黨的核心領導作用,在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提高黨的領導輸幾盤和執政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凈化和修復政治生態和反腐斗爭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和產業結構改革,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和新模式,改造提升基礎和傳統產業,抓好“三去一降一補”,化解過剩產能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推進全域全面對外開放和城鄉一體化、均衡化發展,積極開展宜居鄉村建設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激發企業創新能力,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專項,企業和科研院所攻克核心關鍵技術,開發重大產品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著眼于可持續發展,在全力推進技能減排,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實施碧水、青山、沃土治理工程,生態封育工程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不斷健全“大調解”工作體系,推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開發安全生產重點排查,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以及保衛國家和人民利益、維護國家尊嚴、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抗擊重特大自然災害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八)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創新社會管理模式、促進就業創業、完善養老體系、健全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扶貧攻堅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九)推薦社會事業發展,在促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繁榮發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評選盤錦五一獎狀,原則上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凡違反黨的紀律、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影響的;考核年度內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超政府下達年度控制指標;發生重大職業危害或群眾性事件;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均不能參加評選。
四、表彰獎勵
被授予盤錦五一獎狀榮譽稱號的,由盤錦市總工會頒發獎牌和證書;被授予盤錦獎章榮譽稱號的,由盤錦市總工會頒發獎章、證書和獎金。獎勵標準1000元。
五、評選要求
1、推薦評選工作要面向基層、面向第一線、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條戰線,面向社會各階層。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群眾公認的原則。推薦評選數量不得超過分配名額和分類比例。
2、本次評選推薦,中、省直單位直接向市總推薦;市直機關由市機關工委推薦;市直各單位按隸屬關系歸口推薦;各縣區由縣區統一評選推薦;將推進結果上報市總工會。
3、本次推薦位了體現廣泛性、群眾性和公開性,除采取由指定推薦單位推薦的方式外,還采取“公推自薦”的方法。凡是有獨立社團法人資格的社會法人和在我市從事各種勞動的個人,都可按照評選條件以組織或個人名義推薦或自薦,將事跡材料直接報市總工會,市總工會將按評選程序進行考核。
4、被推薦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須經同級組織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簽署意見;被推薦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須經縣區以上的工商、稅務、人社、安監、環保等部門簽署意見。被推薦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及負責人須經紀檢監察機關、審計部門簽署意見。
5、各級基層工會在評選工作中要堅持政治標準,加強審核把關,防止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撤銷評選資格,取消相對應名額,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工作安排
(一)部署階段。4月5日,召開評選表彰工作部署會。
(二)申報階段。4月14前,各基層工會完成申報工作。
(三)評審階段。4月17日前,市總工會完成評審工作。
(四)審定階段。4月19日,進行公示,最終確定表彰名單。
盤錦市總工會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