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總工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總工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部門主要職責:
市總工會在中共盤錦市委和省總工會的領導下,是全市各級工會的領導機關。主要職責是: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全市工作大局,貫徹執行市委的指示、決議和省工會代表大會、市工會代表大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做出的決議;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推進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的落實,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基本職責,同時履行好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研究制定我市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導全市各級工會依法推進工會組織建設,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工作,推動勞動合同制度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開展困難職工救助和幫扶工作,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和建功立業活動、群眾性安全生產監督活動,推進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協助政府做好全國勞動模范及省勞動模范的推薦、管理和省、市勞動模范的評選、表彰、管理工作;承擔廠務公開的具體組織實施和推進、職工法律援助等工作;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工會的國際聯絡和對外交流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如下:
辦公室、組織部、宣教部、民管部、生活部、生產部、法律部、女工部、財務部、經審辦、干校、文體中心、幫扶中心、網絡中心。
下設二級單位:盤錦市職工文體活動中心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總工會機關
2.盤錦市職工文體活動中心
第二部分 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度部門
決算公開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度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52.50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減少290.69萬元,下降65.59%,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收入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52.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2.5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二)支出總計152.50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減少290.69萬元,下降65.59%,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4.68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9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3.43萬元。
2.項目支出97.82萬元,主要包括群眾團體事務支出6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82萬元。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2017年年末無結轉和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盤錦市總工會2017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2.50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減少290.69萬元,下降65.59%,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其中:基本支出54.68萬元,項目支出97.82萬元。
(二)具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2.50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4.7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74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4.76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45.76萬元,主要是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69萬元,主要是績效考核49萬元、廠務公開經費20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74萬元,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8.92萬元,主要退休人員取暖費支出。
(2)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82萬元,主要是勞模榮譽津貼3.22萬元,困難職工取暖費25.6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6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2016年與2017年三公經費均為零,無增減變動。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017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17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7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執行情況說明
2017年盤錦市總工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5.76萬元,比2016年減少29.84萬元,降低39.47%,主要原因是辦公費、電費和維修費減少。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33萬元、辦公費2.10萬元、水費0.45萬元、電費5.39萬元、取暖費25.48萬元。
(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2017年盤錦市總工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盤錦市總工會國有資產總計13.66萬元,其中流動資產0萬元;固定資產13.66萬元。固定資產中:
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市本級重點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盤財預[2017]241號)要求,盤錦市總工會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個,自評覆蓋率100.0%。
項目名稱:培訓會
項目金額:18800元
自評分數:96分
從評價情況來看,有關項目預算執行及時、有效,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績效指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要求。
通過績效自評發現預算項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的理念還需要理一步加強,對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需進一步提高;二是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操作性不強。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是強化預算支出責任意識,增強績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進落實。進一步完善績效管理工作制度和辦法,力求規范、完整、可操作;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控制,使績效管理各環節有效銜接,提高績效管理行為的連續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對預算項目績效進行監控。開展重點項目跟蹤問效,掌握項目的實施進度、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效益實現情況、項目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并按規定對績效信息進行公開,接受監督,全面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反映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務發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其他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設項目貸款貼息(項):反映根據國家規定用于特定建設項目及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中西部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項目設施貸款的財政貼息支出。
32. 國土資源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4.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