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第三期全國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總工會,遼東灣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會工委,各基層工會:
按照《全國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管理辦法》(總工辦發﹝2020﹞16號)有關要求,為做好2020年全國勞模特殊困難幫扶金發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特殊困難幫扶金的發放對象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勞模(含享受待遇者):
1.因本人患重大疾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報銷和城鄉醫療救助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或因勞動功能障礙、生活自理障礙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2.因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病、失業,成年子女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須由勞模監護撫養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3.因遭受意外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已故全國勞模配偶無固定收入、生活特別困難的可以酌 情列為發放對象,全國勞模去世當年或次年可根據困難情況發放一次性特殊困難幫扶金。
二、申報程序
1.全國勞模向基層工會或者鄉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實事求是地反映本人和家庭經濟狀況、家庭困難狀況及原因,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基層工會或者鄉鎮、街道工會進行入戶調查或者向相關機構核實情況,對符合申報條件、擬進行補助的人員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3.基層工會或者鄉鎮、街道工會出具意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向上一級工會申報。
應當提供的證明材料:
勞模本人書面申請、本人和家庭的經濟狀況證明、醫保票據、病情診斷證明、突發事件(如事故或者災情)報告等。證明材料逐級審核上報,由各市總工會、省產業工會、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收齊后報省總工會長期留存。
三、工作安排
請于11月20日前,將《2020年全國勞模特殊困難幫扶金申報表》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市總或省產業工會或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公章)和相關證明材料報省總勞動和經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向全國勞模(含享受待遇者)發放專項補助資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勞模的關心和關愛,要高度重視專項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及時傳遞到勞模手中。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申報審核,要精心組織,嚴格把關,明確責任,做到申報不遺漏、不重復,審核不走過場,確保補助資金發放公平、公正、規范、合理,不斷提高勞模管理服務工作水平。
聯系人:李 博 聯系電話:024-2258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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