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總工會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動市總工會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中共遼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遼寧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遼法委發[2023]2號)結合工會工作實際,制定市總工會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如下:
一、嚴格遵循基本原則,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三)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反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四)堅持統籌協調,做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五)堅持權責一致,確保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
(六)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遵法學法守法用法。
二、嚴抓責任落實,堅決做到以上率下
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做到:
(一)切實履行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推動本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委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
(二)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
(四)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本單位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三、嚴格對標對表,確保實現高質量推進
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做到:
(一)充分發揮黨組在推進工會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定期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將法治建設納入工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
(三)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加強對黨組文件、重大決策的合法合規性審查。
(四)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支持把法治觀念、法治素養作為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
(五)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法治氛圍。
四、嚴明紀律要求,強化工作保障
(一)黨組主要負責人講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情況作為考察使用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
(二)黨組班子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承擔分管領域法治建設各項具體工作的組織推進,協助黨組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依法依規解決職工群眾關切的實際問題,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依照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予以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