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盤錦市總工會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4年8月29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市總工會黨組進行了巡察。2024年12月30日,巡察組向市總工會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市總工會黨組及主要負責人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1.市總工會黨組整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市總工會黨組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精神以及市委書記在聽取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極其重要的政治任務和當下的核心工作抓緊抓實。黨組班子對照反饋意見,認真學習領會,深刻剖析原因,逐條逐項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中共盤錦市總工會黨組關于印發市委巡察反饋意見“1+3”整改落實方案的通知》(盤工黨組發〔2025〕3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市總工會黨組書記任組長,黨組其他成員任副組長,各部、委、辦和服務中心負責同志任成員。針對巡察指出的全部問題、提出的全部意見建議,確定8個方面67項整改任務和5項意見建議整改任務,明確牽頭領導、責任人、牽頭部門和完成時限,建立日常協調推進和跟蹤督辦機制,切實做到領導責任到位、任務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機制到位。黨組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嚴格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推動抓好各項整改任務落實,整改期間累計8次聽取、調度巡察整改情況,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效果,形成了《中共盤錦市總工會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報送市紀委監委和市委組織部,同時抄報市委巡察辦。整改期間,將巡察整改情況納入黨組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各黨組成員按照職責分工,主動認領問題、堅持舉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積極承擔責任、凝聚思想共識,有效形成了整改工作合力。集中整改期后,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整改落實工作,推動解決未完成整改問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市委巡察辦要求,整改雙公開(黨內通報和社會公開)暫未開展,待市紀委監委對整改報告審核意見通過后,進行整改雙公開。
2.“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崔發林同志堅決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精神以及市委書記在聽取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深化對市委巡察反饋意見的理解和把握。在反饋會議結束后,第一時間組織召開機關中層以上干部會議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要求盡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完善整改制度,扎實推進整改落實。隨即召開市總工會2024年第(36)次黨組會議暨主席辦公會議,傳達學習市委書記王炳森同志關于巡察工作講話精神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整改工作要求,審議市總黨組《整改方案》。作為第一責任人,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把問題擺進去,從主觀找原因,從自身找不足,從思想根源找差距,從嚴重危害作剖析,站在對黨負責、對工會干部職工負責、對工運事業負責的高度,以知錯就改的態度、敢于擔當的精神,推動制定“1+3”《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臺賬》,并先后6次聽取巡察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落實巡察整改任務。整改期間,堅決支持紀檢監察機構對整改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存在問題真整改、真見效。在集中整改階段后,定期聽取整改情況匯報,研究推進重點、難點問題的整改落實。
巡察反饋以來,市總工會黨組針對巡察反饋的8個方面67項整改問題,目前完成整改59項(其中,立行立改18個),基本完成整改4個,需要長期整改4個,整改完成率94%。整改以來市總工會黨組共制定整改措施108條,建立完善長效制度機制11項。
二、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對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的整改任務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深入,黨的創新理論武裝不夠扎實
一是宣傳引領不到位。
(1)具體問題表現:未按市委要求對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專題部署,未研究制定宣傳宣講具體舉措,2022年至今共組織開展黨的二十大精神宣講活動139次,其中深入企業僅2次,占比1.43%。
整改情況:①已制定《盤錦市總工會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宣講工作方案》,明確重點、具體舉措,綜合運用示范宣講、調研座談、線上微宣講等多種方式,開展沉浸式宣傳宣講。②2024年7月工會黨組成員已開展宣講活動。③督促各區縣、經開區總工會開展各級各類宣傳宣講活動。
(2)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開展“勞模工匠進校園”宣講活動58場次,均未組織“工匠”進行宣講,大洼區高級中學等51所中小學沒有開展宣講。
整改情況:①已與市教育局聯合開展“勞模工匠進校園”宣講活動。②有計劃地組織“工匠”進行宣講。2024年12月20日,邀請遼寧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盤錦工匠”,盤錦北方瀝青股份有限公司瀝青基礎油分公司安環質量辦公室副主任兼加氫車間副主任于龍同志走進遼河石油職業技術學院,為石油化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等六個專業200余名師生進行了宣講。③指導大洼區工會制定計劃,開展“工匠進校園宣講”。
二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具體問題表現:2019年未對學習貫徹總書記“9.28”重要講話精神進行專題部署,工作方案7個月后才制定下發且無責任分工,“女職工關愛室”建設等2項任務未達標。
整改情況:①圍繞學習貫徹總書記“9.28”重要講話精神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出臺《盤錦市總工會2025年工作要點》,圍繞“六項重點任務”和“二二三三一”工作擺布,按照市總六屆八次全委會確定的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提高工作標準,為打好打贏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決勝之年決勝之戰貢獻工會力量。②已完成“女職工關愛室”建設。市總機關全體女職工干部組成11個調研組,開展全市女職工關愛室全面摸底調研活動。召開女職工工作推進會議,對女職工關愛室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通報。經核查確認,對4家不能繼續正常發揮作用的女職工關愛室進行清理摘牌。
(2)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未對省總工會、市委下發的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方案進行部署落實,2023年10月市總工會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被留置后至今未調整,實施方案確定19項工作任務,對駐盤央企服務等10項未完成當年計劃,占比55%。
整改情況:制定出臺《關于調整市總工會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下發督查通知單第1期,對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工作進行一次督導督查。
三是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不夠有力。
(1)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所轄3個黨支部49名黨員未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我為發展獻良策”活動。
整改情況:已形成市總工會“我為發展獻良策”活動方案、市總工會“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方案,兩項活動計劃在7月底前完成。
(2)具體問題表現:未設立黨員先鋒崗、示范崗、責任區。
整改情況:已形成《市總工會黨員先鋒崗、示范崗、責任區制度》,并按照制度規定,嚴格開展工作。
(3)具體問題表現:未組織3名長期在市總工會工作的流動黨員參加主題教育。
整改情況:3名流動黨員的黨組織關系已經轉入盤錦市總工會機關黨支部及服務中心黨支部,并按照支部要求參加所在黨支部召開2024年度組織生活會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2.履職盡責不夠到位,推動工會事業高質量發展有差距
一是組織職工建功立業有差距。
(1)具體問題表現:全市企業建會率未達到“集中建會攻堅行動”目標,新增工會會員增長率較全省低1.74%,“八大群體”仍有商場信息員、房產中介、保安員等3個未建立工會聯合會。
整改情況:結合2025年工作重點,推進建會入會工作。印發了《盤錦市加快推進工會組織應建盡建實施方案》,成立了6個由黨組成員為組長的調研組,力爭通過一年努力,建強做實工會組織體系,摸清全市未建會、應建會單位數量,通過單獨建會、聯合建會、行業建會等方式組織建會。正在開展為3137名2024年新入會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發放“暖新禮包”工作。
(2)具體問題表現:開展群眾性創新創造活動不到位,2023年“助力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主題競賽共有5項,其中“招商引資競賽”等3項未開展,“五小”競賽未按照優勝集體不少于10個要求開展評選。
整改情況:①開展“助力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主題競賽活動。目前,招商引資競賽和外貿增長競賽正在開展,年底結束。②在2025年職工創新成果大賽中評選“五小”賽項優勝集體。
(3)具體問題表現:截至巡察進駐,全市健在的2531名勞模中195名個人信息不全,一名勞模被判刑未及時發現,誤發慰問金3筆合計7500元。
整改情況:①組織各區縣(經開區)總工會對各自管理的勞模進行信息收集,并協調公安部門對失聯勞模的信息進行查詢。目前已完善137名勞模信息。②誤發的慰問金已完成追繳工作。
二是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工作不夠有力。
(1)具體問題表現:產業工人參政議政比例偏低,本屆工會委員會委員50人中產業工人僅1人,占比2%。
整改情況:在2025年市工會第七次代表大會換屆工作中推薦部分產業工人為市總工會委員會委員,提高產業工人在工會委員會委員中的占比。
(2)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未對全市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工作成員單位進行年度評價考核,提升產業工人“三素質”方案未實施。
整改情況:①6個區縣(經濟區)已完成自評工作,6月底前,市產改辦對各區縣(經濟區)自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并確保每年至少一次。②通過開展技能大賽、勞動主題競賽、勞模評選、送技能進企業等活動載體,不斷提升產業工人素質。
(3)具體問題表現:“送技能、進企業”活動未按要求開展,2018年以來對普瑞興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開展8次“應急救護”活動,惠及職工僅960人次。
整改情況:“送技能、進企業”活動。已制定并下發《關于開展2025年“送技能進企業”活動的通知》,全年開展活動2次,覆蓋職工1000余人次。
三是維護職工權益成效不明顯。
(1)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以來開展50場普法宣傳均未對“12351”職工維權熱線進行重點推廣宣傳。
整改情況:利用市總工會微信公眾號對“12351”進行線上宣傳。發放《“12351”宣傳手冊》,通過集中宣傳和基層工會宣傳的方式,對“12351”職工維權熱線作用、服務范圍和撥打方式等進行廣泛宣傳,提高“12351”在職工群眾中的知曉率。
(2)具體問題表現:開展法律援助12起,經調解解決糾紛的僅3起,占比25%。
整改情況:①已建立職工法律援助服務團隊,為職工提供法律服務。②對接“遼工服務”小程序法律援助模塊,在線服務律師工作時間內隨時解答通過小程序來咨詢的職工的問題。③印制工會法律援助宣傳單,開展法律援助政策宣傳。
(3)具體問題表現:截至2023年底市勞動仲裁院共受理職工勞動糾紛1517起,同期市總工會通過信訪和“12351”轉辦僅15起。
整改情況:①建立市總工會信訪接待制度,完善信訪接待流程,在市總工會網站公示。建立信訪工作臺賬,配備1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工會信訪接待工作。②已確定一名聯絡員并開展日常工作。
(4)具體問題表現:2019年12月因“‘兩癌’篩查項目與實際不符”等3個問題被省總工會函詢并限期整改。
整改情況:①2020年1月,市總工會針對函詢問題向省總工會報送了整改報告,明確了具體整改措施,并立即進行了糾正。②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參加兩癌篩查的女職工進行全員審計,未發現問題,省總工會同意后向市總工會撥付了專項兩癌資金。
(5)具體問題表現:2021年以來全市48.7%的百人以上已建工會企業單位未對所屬8841名女職工安排“兩癌”篩查。
整改情況:①利用市總工會微信公眾號線上宣傳,發放《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手冊,通過集中宣傳和基層工會宣傳的方式推動用人單位履行為女職工進行“兩癌”檢查的主體責任。②印發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程序指南,強化指導服務,推動將兩癌篩查寫入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條款。③利用市總工會微信公眾號線上宣傳,發放《“兩癌”健康知識》宣傳手冊,加大對“兩癌”健康知識的普及宣傳,提高女職工的依法維權意識和自我保健意識。
四是服務職工陣地建設有差距。
(1)具體問題表現:共享職工之家(職工書屋)管理缺位,2021年開館至今未開展圖書借閱工作,3.3萬冊價值約70萬元圖書閑置,紅娘工作室、心理咨詢室未開展服務,心理咨詢電話為空號。
整改情況:①開展圖書借閱工作。制定了《共享職工之家書籍借閱管理制度》《共享職工之家書籍借閱逾期管理制度》和《共享職工之家書籍借閱證辦理須知》。②制定了圖書配送方案,3月31日前將3.3萬冊閑置書籍配送給駐盤央企、省屬企業,使圖書資源流動起來,豐富職工文化生活。③印發《關于成立市總工會紅娘工作室服務團隊的通知》,從市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及市總工會共享職工之家選出7人,組建市總工會紅娘工作室服務團隊,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流程,開展日常接待工作。④已開通心理咨詢服務電話,邀請省醫大心理科專家開展2次職工心理健康講座。
(2)具體問題表現:全市現有244家職工驛站,隨機抽查10家,發現其中6家基本設施不全,萬達廣場驛站無人值守,僅有一張桌子兩把椅子。
整改情況:組織工作人員對驛站進行了檢查,對服務效果不佳的工會驛站責令整改。
五是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不充分。
(1)具體問題表現:未廣泛動員各階層和各領域人士通過捐贈等方式拓寬資金來源,至今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活動。
整改情況:①已接收愛心企業捐贈口罩9000個,用于關愛貨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群體。②在市總微信公眾號和網站發布倡議書。
(2)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未按省總工會要求監管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執行進度,盤山縣、興隆臺區發放20名職工8.87萬元超過要求時限最長3個月。
整改情況:及時督促各區縣總工會按進度完成幫扶項目,已在2023年底前完成資金發放并及時錄入幫扶管理平臺。
(3)具體問題表現:連續3年未開展機關干部赴基層蹲點工作,近2年未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作為工會干部直接聯系服務對象。
整改情況:制定印發《2025年全市工會機關干部赴基層蹲點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指導各區縣(開發區)總工會同步開展蹲點工作。
3.深化工會改革創新不到位,完善信息化建設有差距
一是“機關化”“行政化”現象仍有存在。
(1)具體問題表現:“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等5次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中均提出仍存在“機關化、行政化”問題,未引起重視。
整改情況:制定《市總工會去“機關化、行政化”整改方案》,并嚴抓落實。
(2)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以來,內設機構宣教部等5個部室違反規定向基層工會下發文件560份,僅2021年就下發123份。
整改情況:規范各部室發文管理,完善《市總工會公章管理使用規定》,辦公室對各部室的印章進行回收并加強管理。用章時,填寫《公章審批登記單》,以部門下發的紅頭文件由辦公室集中管理文件號,文件底稿、正文和發文審批單留存辦公室。
二是推進數字化建設有差距。
(1)具體問題表現:市總工會官網“工會簡介”“部門工作”版塊10年未更新,期間機關內設機構2次調整均未體現,“法規宣傳”內容9年未更新,其間《工會法》已修訂2次,“幫扶服務”等5個頁面均無內容。
整改情況:制定《盤錦市總工會網站運行維護管理制度》,重新梳理門戶網站各版塊,更新相關數據信息。
(2)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省總工會下發工作通報,市總工會會員數據必填信息缺失占比分別為99.99%、99.69%,工會組織數據必填信息缺失占比為91.24%、0.17%,兩次排名均靠后。
整改情況:在2024年6月13日遼寧省工會組織和工會會員實名制數據匯聚工作動態第4期中,對全省實名制數據中必填信息缺失情況分析排名,我市位列第一。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保持。
(3)具體問題表現:2020年花費160余萬元開發的職工家APP,2022年4月被省通信管理局以“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2023年10月停止使用后沒有對9萬余名會員的個人信息進行跟蹤處理。
整改情況:①2022年7月,上傳OPPO商城通過審核,同時向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回復。②按照市總黨組要求,市總工會與職工家APP平臺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規定“雙方各自的保密義務在職工家APP運行期間和完成或終止后持續有效”。2024年10月,向職工家APP平臺公司下達《關于對職工家APP注冊會員個人信息安全處理的通知》。要求職工家APP平臺公司嚴格按照合同保密條款規定,在職工家APP 停止服務后,防止泄露、濫用、復制或非法轉讓注冊會員信息給任何第三方。按照與阿里云的購買協議規定,所有注冊會員信息已經全部安全銷毀。
4.統籌發展和安全不到位,防范化解風險隱患有差距
一是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存在短板。
(1)具體問題表現:2019年以來,未對本單位職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教育培訓。
整改情況:①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納入年度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②2024年9月納入市總工會年度培訓計劃,開展市總機關干部職工意識形態教育培訓,邀請意識形態工作有關專家開展專題授課。
(2)具體問題表現:未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要點。
整改情況:①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②納入2025年度黨建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要點,進一步壓實責任意識,避免意識形態安全事件。
(3)具體問題表現:5名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中,沒有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內容,2名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涉及內容高度重復。
整改情況:2024年度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中均包含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情況,報告質量顯著提高。
(4)具體問題表現:“三審”制度不嚴,2021年、2023年微信公眾號發生重大涉政表述錯誤。
整改情況:修訂《盤錦市總工會網絡信息發布管理制度》,對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實行審批制,嚴把審核關,確保信息準確,無表述錯誤。
二是對保密工作重視不夠。
(1)具體問題表現:保密委員會成員調整不及時,具體責任分工不明確,缺乏涉密人員管理等制度。
整改情況:制定出臺《關于成立市總工會保密委員會的通知》,明確責任分工。建立保密工作臺賬,專人專本記錄保密工作,對涉密文件詳細記錄來文時間、來文單位和文件去處。邀請市保密局相關同志為市總工會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知識的培訓。
(2)具體問題表現:定密責任人及定密權限自2021年至今未更新,涉密人員崗前未進行“三方”審查、未簽訂保密承諾書。
整改情況:更新2025年市總工會定密責任人及定密權限,并開展審查,保密工作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
(3)具體問題表現:抽查12臺互聯網計算機,3臺存儲處理過敏感文件。
整改情況:將《保密法》《國家安全法》列入2025年黨組理論中心組和黨支部學習計劃。在市總工會一樓張貼保密宣傳展板,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干部職工的保密意識。向市保密局購買專業保密自查軟件,開展機關工作人員的電腦保密檢查。對處理過敏感文件的3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談話提醒,加強保密意識。
5.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有差距,關鍵環節存在廉潔風險
一是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夠。
(1)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至2023年,黨組應召開12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僅召開6次,未開展專題調研,未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和下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匯報。
整改情況:①制定《市總工會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②3月13日召開了市總工會2025年黨風廉政建設暨“作風建設年”大會,制定2025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③年底前進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④市總工會班子成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調研,并形成工作記錄。
(2)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至2023年9名黨組成員對下級83次提醒談話,內容寬泛籠統,其中2020年、2021年完全相同。
整改情況:①制定《市總工會提醒談話工作制度》;②對談心談話記錄進行歸檔立卷,并繼續在重要節點開展提醒談話。
(3)具體問題表現:缺乏“八小時之外”監督,1名黨員干部因家庭糾紛和生活作風問題,先后受到兩次黨紀處分。
整改情況:加強八小時外監督管理,明確監督管理的內容與范圍,提高黨員干部對八小時之外自我約束重要性認知,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維護黨員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是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
(1)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以來,派駐紀檢監察組僅聽取市總工會黨組及班子成員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報告2次。
整改情況:市總工會黨組召開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大紀檢監察組列席會議,黨組及班子成員在對照檢查中對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通報。
(2)具體問題表現:2019年6月以來對市總工會黨組成員、中層干部、重點崗位人員開展廉政談話95人次,同年度談話內容相同缺乏針對性,其中2022年5月對17人廉政談話提出“春節將至,廉潔過節”等要求。
整改情況:①制定《市總工會廉政談話工作制度》;②對談心談話記錄進行歸檔立卷,并嚴格按時間節點開展廉政談話。③召開市總工會黨風廉政建設暨正科級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會議。
三是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
(1)具體問題表現:工會經費催繳不到位,近6年審計778家基層工會組織,其中340家欠解工會經費,占比43.7%。
整改情況:制定基層工會欠解工會經費臺賬,與基層工會協調,催繳其欠解的工會經費。
(2)具體問題表現:截至巡察進駐,未研究推動解決下級工會經費及籌備金5932.88萬元返還問題。
整改情況:印發《盤錦市加快推進工會組織應建盡建實施方案》,成立了6個由黨組成員為組長的調研組,力爭通過一年努力,建強做實工會組織體系,摸清全市未建會、應建會單位數量,通過單獨建會、聯合建會、行業建會等方式,推進企業建會工作和籌備金返還工作。
(3)具體問題表現:財務賬戶1個未及時更換法定代表人,2個未及時注銷,再就業服務專項資金賬戶法定代表人已退休11年仍未變更,2019年9月結余財政資金3.86萬元滯留至今。
整改情況:市總工會再就業服務專項資金賬戶結余資金3.86萬元已經返還市財政局國庫,已經注銷該銀行賬戶。對農行定期存款賬戶正在辦理注銷手續,對民生銀行開戶正在辦理更換法定代表人業務。
(4)具體問題表現:連續6年支付勞務費122筆151.3萬元未代收代繳相關個人所得稅。
整改情況:嚴格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對涉及勞務費支出項目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
(5)具體問題表現:未將過緊日子要求貫穿到預算管理全過程,檔案整理等機關日常工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6年服務費累計104.4萬元。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遼寧省總工會購買服務暫行辦法》,非必要不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
四是資產監管存在漏洞。
(1)具體問題表現:未按規定每年清查固定資產,2023年盤虧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等固定資產共109臺賬面原值57.08萬元,截至巡察進駐未處理。
整改情況:明確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按照固定資產報廢程序,做盤虧損處理。
(2)具體問題表現:超標準配置辦公設備和家具89件,超標11.8萬元。
整改情況:制定《市總工會資產配置標準》,明確各級辦公設備和家具采購標準和價格,并嚴格執行。
(3)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至2020年1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采購199筆460.5萬元未進行三方詢價。
整改情況:完善《盤錦市總工會機關和事業單位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規范詢價采購程序,并嚴格執行。
五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
(1)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至2019年無公函接待21筆1.6萬元。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市總工會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加強對公務接待的經費管理,執行公務接待程序要有公函、有審批、按標準、有清單,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2)具體問題表現:2019年至2023年違規發放元宵節福利338人次1.22萬元。
整改情況:制定《市總工會機關工會節日福利發放標準》,明確節日發放福利慰問品范圍和標準并嚴格執行。
6.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夠有力,以黨建帶工建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班子自身建設存在差距。
(1)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以來,基層工會活力建設經費等16筆大額資金支出合計290.6萬元未經黨組會審核把關。
整改情況:認真執行市總工會《關于規范市總工會本級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嚴格加強大額資金支出管理,確保大額資金支出經黨組會議審議后再撥付。
(2)具體問題表現:4個年度未對機關黨建工作匯報提出指導意見。
整改情況:加強對機關黨建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市總工會2024年度機關黨建工作情況匯報,并提出指導意見。
(3)具體問題表現:2020年未對黨建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安排未體現黨建工作內容。
整改情況:加強對機關黨建工作的領導,制定市總工會2025年度機關黨建工作要點,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黨建工作。
(4)具體問題表現: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1名黨組成員未按“以案促改”要求進行對照檢查。
整改情況:①1月,完善《市總工會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組織黨組成員于市總工會黨組2025年度民主生活會前,認真學習市總工會《市總工會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②已要求該黨組成員按照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會議要求,重新撰寫對照檢查材料。③2月16日,召開市總工會領導班子2024年度暨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民主生活會,并獲得市委督導組的高度認可。
(5)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組織生活會2名黨組成員均未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整改情況:①1月,完善形成《市總工會關于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制度》,并組織各支部深入學習。②市總工會各黨支部2024年度組織生活會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已于3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黨組成員均已按照會議要求對標對表開展對照檢查,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及自我批評。
二是干部選拔任用和激勵制度執行不到位。
(1)具體問題表現:2019年6月以來22人次晉升職務職級,未按有關要求進行政治素質考察。
整改情況:①重新查閱2019年6月以來選拔任用工作紀實材料,對缺少政治素質正反向測評表,時任人事工作具體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②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具體責任人認真學習《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工作的若干意見》等制度,進一步加深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理解和掌握,增強紀實意識。③根據完善后的《市總工會選人用人工作制度》,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市總工會共選拔晉升科級干部19人,經市總工會自查,選任程序規范,選任紀實材料存檔及時完整,不存在政治素質考察材料缺失情況。
(2)具體問題表現:機關和下屬單位2個科級崗位空缺近6年。
整改情況:①市總工會對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空崗、未來5年干部退休和隊伍結構變化情況進行了統計,根據干部儲備情況,經上級組織部門批準,于2024年8月、9月分別開展了市總工會服務中心職工服務科科長和市工人文化宮主任的選拔任用工作;2025年2月,1名副科級干部主持教科文衛體工會委員會工作(因該同志目前正在休產假,不宜開展選拔任用工作)。②為做好干部選育管用工作,市總工會進一步完善《市總工會選人用人工作制度》,在上述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好干部標準,嚴格執行選拔任用程序,并及時完整保存了選拔任用紀實材料。
(3)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2月完成第一批職級晉升工作,相較2019年6月職務職級并行制度開始實施滯后,正向激勵作用發揮不夠。
整改情況:①對市總工會干部隊伍進行認真梳理,制作了四級主任科員至四級調研員晉升管理臺賬,臺賬中包含年度考核、獎懲情況等多項信息,為黨組動議決定人選提供主要依據。②自市委第八輪巡察起,市總工會對符合職級晉升條件的干部分兩批次開展了職級晉升工作,2024年7月,市總工會晉升二級主任科員1名,晉升三級主任科員1名;2025年3月,市總工會晉升四級調研員2名、一級主任科員2名、三級主任科員1名、四級主任科員1名。經統計,每名職級晉升人選推薦率和優秀率均為100%。目前,市總工會機關除個別不符合晉升條件人員外,其余參公人員均晉升了職級。
(4)具體問題表現:機關編制35個,實有28人,而勞務派遣人員55人,其中10人涉財務、檔案管理等重要崗位。
整改情況:①市總工會2024年11月由市總工會服務中心調任1名正科級干部,目前空編7名,根據干部配備需求和儲備情況,2025年計劃補充4名公務員,其中在2025年全省考錄公務員計劃中申報補充公務員2名(其中包含財務人員1名),預計下半年可到崗工作,將加強財務專業干部儲備培養;②根據《市總工會機關內設機構設置的批復》(盤編辦發〔2024〕45號)文件規定,市總工會根據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設置,完善市總工會機關定崗定責定流程手冊,將每個崗位職責落實到在編在崗人員,做到了空編不空崗;③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工會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意見》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規定的用工范圍,嚴格按輔助崗位使用國企派駐人員,明確國企派駐人員崗位,目前已無國企派駐人員在重要工作崗位工作。
三是基層黨組織建設有差距。
(1)具體問題表現:機關黨總支書記空缺超過6個月,機關第一黨支部連續6年未發展黨員,2016年至今3名黨員身份的勞務派遣人員黨組織關系仍未轉入。
整改情況:①已向市直機關工委報送《關于調整中共盤錦市總工會機關總支部委員會總支書記的請示》并得到批復。②3名國企派駐人員黨組織關系已經轉入盤錦市總工會機關黨支部及服務中心黨支部。
(2)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以來,機關黨總支所轄3個支部書記均未開展述職及接受評議,未按要求向盤錦智慧黨建平臺上報信息。
整改情況:①已于3月28日,組織市總機關全體黨員干部召開市總工會2024年度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會議,完成2024年度黨支部書記述職評議工作。②已安排黨務人員負責盤錦智慧黨建平臺信息上報工作,定期上報特色黨建信息。
7.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夠有力,以黨建帶工建存在薄弱環節
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巡察發現問題整改不徹底。
(1)具體問題表現:未針對2017年11月市委巡察反饋意見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未制定整改工作機制,2020年以來,黨組未定期聽取巡察整改情況匯報。
整改情況:已于2025年2月16日召開市總工會2024年度暨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民主生活會,黨組定期聽取巡察整改完成情況,目前已聽取2次。
(2)具體問題表現:巡察反饋的3項共28個問題,8個問題依然存在,其中,財務管理不規范等5個問題邊改邊犯,個別領導干部分工不夠科學合理等3個問題出現反彈。
整改情況:制定出臺《市總工會財務報銷審批制度》,市總工會領導班子科學合理安排分工。
8.推動營商環境建設不到位,服務企業發展有差距
推動營商環境建設不到位,服務企業發展有差距。
(1)具體問題表現:2018年以來,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論述僅1次。
整改情況:已納入2025年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2025年2月6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專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
(2)具體問題表現:2020年未組織開展“營商環境就是我們自己”專題研討。
整改情況:市總黨組于2月6日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暨三年行動決勝之年動員大會精神及我市要求,組織開展專題研討。
(3)具體問題表現:2023年“工會干部進企業,服務振興新突破”專項行動中,“落實助企措施、服務紓困解難”等5項工作任務僅制定方案未落實。
整改情況:目前對未落實的5項工作任務方案進行詳細剖析,明確各項任務的具體目標、實施步驟、責任人以及時間節點,根據實際情況對工作方案進行動態調整優化,助力企業振興發展。
(4)具體問題表現:2022年、2023年未按省總工會支持企業政策要求核實返還市直小微、小額企業全額工會經費,涉及50家14.42萬元。
整改情況:對已經核實的市直小微企業、市直小額繳費企業工會經費進行了返還。
(二)對巡察提出的意見建議的整改任務
1.強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推動工會事業高質量發展。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始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履職盡責擔當作為,把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貫穿到工會工作全過程,有效團結引領職工群眾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
整改情況:①開展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宣傳宣講。持續在職工群眾中開展各級各類宣講活動,組織職工參與收看“中國工人大思政課”勞模工匠宣講團首場宣講,大力營造學習先進、崇尚勞動、人人爭當先進的濃厚社會氛圍,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②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組織工人日報、遼寧工人報和市融媒體平臺總結宣傳盤錦各級工會扎實推進三年行動的工作舉措、重要成果、積極變化,《盤錦市總工會全方位服務職工“落地有聲”》等報道,生動展現各級工會干部和廣大職工群眾奮力推進全面振興新突破的良好風貌。③持續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主流媒體開設專欄(專版),宣傳勞模工匠、五一獎獲得者等先進典型事跡。統籌做好國家和省五一勞動獎和工人先鋒號、全市勞動模范和先進集體宣傳工作。“振興宣講”等各類宣傳宣講活動持續開展,在全社會深入弘揚“三種精神”,讓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崇高、勞動最偉大、勞動最美麗深入人心,并從勞動中汲取自信自強、踔厲奮發的勇氣和底氣。
2.強化責任意識,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要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責任,深入分析研判工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形勢,加強日常監督,持續傳導壓力,防范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廉潔風險隱患,強化工會經費規范管理,加大資產管控力度,堅決遏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現象,持之以恒正風肅紀。
整改情況:①認真學習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組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匯報。②抓好《廉潔自律準則》等黨內法規的學習貫徹,每年定期開展廉政形勢分析,召開2025年黨風廉政建設暨全面從嚴治黨會議。③認真執行《遼寧省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施細則》,堅持每年年初研究制訂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并不定期向紀檢組報送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階段性報告。④深入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和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制訂《盤錦市總工會黨組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
3.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統領各項工作,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統籌推進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切實履行好干部選拔任用責任,不斷提升黨組織的凝聚力,開創新時代黨建帶工建的良好局面。
整改情況:①研究制定《2025年市總工會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要點》,對2025年機關黨建工作進行總體謀劃,引導黨員干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②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黨內法規及規章制度,強化理論武裝,夯實思想根基,抓好貫徹落實。③市總工會黨組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定選人用人政治方向,強化選人用人政治標尺,嚴把選人用人關,把黨管干部原則貫穿選人用人工作的全過程,不斷提升市總工會黨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
4.持續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建設,高效服務企業發展。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相關要求,全面實施“營商環境就是我們自己”等專項活動,為企業發展提供更精準的服務、更直接的政策幫扶,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整改情況:①傳達學習省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相關要求。②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題研討。③廣泛宣傳工會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各項活動,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氛圍。
5.強化政治擔當,確保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見底清零。要把巡察整改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堅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注重常態長效,要把問題改到位、改徹底,切實用整改成果推動工會工作再上新臺階。
整改情況: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市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市總黨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巡察整改負總責,對重點問題整改親自抓、抓到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推動職責范圍內巡察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召開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持續深入地抓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應,切實將巡察成果轉化為推動市總工會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一)持續鞏固整改成果。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措施不軟、力度不減,不放過任何一個問題、不忽視任何一個環節、不留下任何一 個尾巴,以釘釘子精神抓到位、抓徹底、抓長效,既針對反饋問題繼續推進和深化整改,又舉一反三鞏固擴大整改成果。對已完成整改的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防止反彈回潮。對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務,嚴格按要求推進,確保短期內高質量完成。對需要長期整改的任務,分階段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持續抓督辦落實,及時總結經驗、完善機制。
(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結合《市總工會關于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的工作方案》,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及工作紀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市委和省總工會的決策部署在市總工會得到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嚴格落實領導班子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分管領導分管責任、各級領導“一崗雙責”,不斷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營造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的工作氛圍。
(三)強化工會自身建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推動市總工會工作發展的重要契機,不斷提高工會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落實省委、市委和全總、省總各項決策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與工會當前工作結合起來,做到統籌兼顧,著力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引領,著力提升維權服務質量,維護勞動領域政治安全,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深化工會體制機制改革,切實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工會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前進動力,為打好打贏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決勝之年決勝之戰、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盤錦新篇章作出工會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市總工會機關黨總支辦公室反饋。
聯系電話:0427-2835809
通訊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惠賓街10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