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市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情況通報
關于全市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情況通報
(2011年8月19日)
盤錦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 王廣華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加強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會議,對于深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和最近召開的全省加強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會議及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做好新形勢下黨的群眾工作,推進我市“十二五”規劃的實施、實現“向海發展、全面轉型、建設濱海新盤錦”的目標任務,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我受市委、市政府委托通報全市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情況。
一、全市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堅持把和諧勞動關系建設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和實現“十二五”時期經濟轉型升級、強市富民、構建和諧盤錦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建設,保持了全市職工隊伍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發展態勢。
(一)注重發揮黨政主導作用,為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提供有力保證。全市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市委常委會每年多次聽取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涉及勞動關系的問題。市委、市政府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內容納入了“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在每年市委全會和市政府的工作報告中提出明確要求。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出臺了農民工問題、最低工資標準、“五險”擴面、建筑行業工資保障金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為協調勞動關系提供了政策保障。各級政府籌措資金予以解決了部分并軌改制企業遺留問題和部分改制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為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提供了資金支持。市總工會與市委黨校聯建工會理論研究基地,將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納入黨政干部教育培訓課程。各級工會配合同級政府及政府相關部門廣泛開展了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學習培訓活動,為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營造了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二)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運行方式,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扎實推進。建立了政府與工會聯席會議制度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會、企業家協會、企業聯合會、工商聯組成的“三方五部門”工作制度,暢通職工利益訴求渠道。市、縣人大、政協多次組織《工會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和監督視察活動,推動法律法規的落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和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法》情況專項檢查活動。開展了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創建活動,連續五年開展了“雙合同月”活動,全市城鎮企業職工簽訂勞動合同256,576份,有1516戶企事業單位簽訂了集體合同,覆蓋職工190,255人。加強了基層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建設,建立了勞動爭議仲裁院,并在市總工會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庭,構筑起基層調解、裁前調解、訴前調解的“三道防線”。市縣區成立了有政府、工會領導參加的安全生產監督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查處安全事故。市總工會建立與實行了信訪召集人制度和工會維穩基金機制,無償為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維護了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三)立足于推進民生建設,促進了職工隊伍和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市委、市政府出臺了《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實施積極就業政策,2007年以來,實現實名制就業282,834人。政府勞動部門制定發布了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通過工會組織協助政府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了職工工資收入穩步增長,2010年全市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2005年增長了1.1倍,年均增長16%。社會保險不斷擴面,基本形成了“多層次、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09,715人。各級工會積極推進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建設,全市有789戶企事業單位推行了廠務公開制度,有890家企事業單位建立了職代會制度。各級政府將困難職工救助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把工會以往救助的低保邊緣戶納入政府救助范圍。各級工會建立了困難職工救助體系,根據困難職工的不同困難狀況,實行了分類救助,每年投放救助金近350萬元,2002年以來,共救助困難職工5萬余人次。
在全市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的同時,我們還應當看到,影響勞動關系穩定的矛盾和問題依然存在。
一是勞動法律法規落實不到位。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關系確立沒有全面契約化。同時,勞動合同履約率較低,勞動合同重簽訂、輕管理的問題依然存在。集體合同存在履約率低和不規范、不管用的問題。
二是勞動關系雙方法律意識淡薄,未形成相應的執法環境。由于人們對勞動法律法規重視程度的差異,勞動執法未能形成良好的執法環境,導致執法效率不高、權威不強。同時由于社會監督體系不健全,對侵害勞動合法權益的行為沒有形成強有力的威懾。
三是企業收入分配及薪酬管理中還存在較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餐飲和零售服務業等行業的職工工資平均水平偏低且增長緩慢,有的私營企業職工工資多年未見增長。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有所緩解,但是,一些部門、單位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然存在。
四是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健全。我市是“五險”參保率比較高的地區之一。但是,由于現行的城鎮社會保障制度安排、企業的認識差距以及農民工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等方面因素,一些企業參保險種少、標準低甚至欠繳社會保險費,一些農民工沒有享受到基本社會保障。
五是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措施不到位。部分企業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差,高噪聲、高粉塵和高溫等特殊崗位缺乏必要的勞動保護,存在著誘發職業病的安全隱患。一些特殊崗位的職工不能依法享受健康體檢,職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證。
上述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極易由勞資矛盾轉化為勞政矛盾,影響社會穩定。因此,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采取措施妥善解決。
二、加強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的主要工作
市第六次黨代會明確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是建設濱海新盤錦的重要內容。要堅持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生改善相統一,努力形成全民共建共享和諧社會的生動局面”的奮斗目標。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以講話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新時期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的意見》,推動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為完成我市“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實現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營造環境、創造條件。
(一)積極構建黨政主導的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社會化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多方配合、工會推動、企業和職工參與”的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格局,合力打造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安全網”。各級黨委、政府要成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領導小組,把加強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目標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將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納入對領導班子績效考核范圍。進一步健全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共同推進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積極探索建立企業社會責任認證體系。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宏觀調控和行政監管。要結合實施全市“六五”普法規劃,加大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非公企業法人法律意識和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工會要主動站在協調勞動關系第一線,當好職工合理訴求的知情人、報告人和維護者。企業代表組織要引導企業樹立以職工為本、依靠職工辦企業的理念,依法經營,依法用工,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各級司法部門要切實加強法律援助工作,支持工會、團委、婦聯等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充分發揮人大、政協和黨政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協同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建設。
(二)努力構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要從強化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的基礎作用入手,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履行、變更、終止全過程管理,普遍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立健全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監督檢查制度,大力推行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制度。到2011年底,全市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以上,已建立工會的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5%。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工資要約行動,推動企業建立規范合理的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依法規范企業勞動用工制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和懲治力度,加強對勞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著力解決用工不規范、同工不同酬等問題。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進一步擴大社保覆蓋面、提高社保水平,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職工和農民工、勞務派遣工參保險種少、標準低以及企業繳費不及時等問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建設,以高危行業、企業為重點,著力解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職工安全生產保護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工作機制,加快縣 區、鄉鎮(街道)和企業三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加強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建設,著力解決組織不健全、調解不及時、效果不明顯等問題。強化就業服務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團委、婦聯等組織要充分利用多種培訓資源建立和完善勞動者培訓機制,為勞動者、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就業提供服務。
(三)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作用。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健全黨建帶工建工作機制,發揮工會在黨政主導的職工維權機制建設中的重要推動作用。要在落實勞動關系三方協商制度中發揮積極作用,在與政府的聯席會議中,認真提出和督促解決好涉及職工權益和勞動關系的重要問題。要積極配合行政有關部門,搞好勞動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堅決抵制和糾正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要“推動企業依法普遍建立工會組織、依法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幫助和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督促和指導企業建立集體合同制度。要通過職代會與廠務公開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手段,督促企業行政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困難職工服務幫扶體系建設,積極為困難職工、農民工提供就業幫助、生活救助、醫療幫扶、法律援助、子女教育等服務,實現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努力維護職工隊伍穩定。
同志們,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當前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我們堅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們一定能夠應對新挑戰,提出新對策,破解新難題,努力開創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的新局面,為實現我市向海發展,全面轉型,建設濱海新盤錦和“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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